一文汇总陕西省及各地市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励政策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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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及各地市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奖励及政策文件

(一)陕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励政策

1、首次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双创基地奖励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的通知》

 

(二)西安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的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三)宝鸡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励政策

实施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行动计划,积极创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市(县)、示范基地,对省上认定的示范县、示范基地,省上分别给予不低于4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资金。同时开展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县(区)、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对认定的市级示范县、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不低于50万元和10万元奖励资金

政策依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咸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励政策

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在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基础上,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政策依据:《咸阳市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若干措施》

 

(五)汉中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励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对认定为省级以上的小微基地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并在小微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中给予资金倾斜,对认定为省级以上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政策依据:《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函》

 

(六)商洛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励政策

对被列入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市上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补助。

政策依据:《商洛市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

 

一、陕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标准与条件

陕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运营主体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科学合理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房屋建筑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住企业30家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小微企业占入住企业总数70%以上。

 (四)运营团队管理规范,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

 (五)基地服务功能完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公开,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20%以上。

 

陕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必须提供以下基础服务:

(一)为入住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仓储物流、物业管理、后勤供给等基本服务和水、电、路、气、网络、通信、安全生产等基本保障。

 (二)创业创新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

 (三)创业创新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陕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至少具备以下4项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一)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3次以上。

(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住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三)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3次以上。

 (四)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100人次以上。

 (五)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组织入住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

 (六)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2次以上。

 (七)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八)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陕南陕北等地区创业创新基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陕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报告。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报表、服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创业创新基地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发展规划。

(七)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八)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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