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条件
2021/2/25
滁州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条件:
1.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较为完善的配套政策。
2.园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较好。核心区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较大的发展空间,有明确的地理界限,集中成片面积不低于1000亩。
3.园区要有一定数量的农业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载体,建立了产学研融合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效机制,有明确的技术来源和人才团队支撑,创新要素集聚明显,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4.园区主导产业明确、区域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以及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
5.园区必须建有法人实体的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相对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
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二)安徽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三)相关附件材料。
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评审:
(一)初审筛选。根据园区申报条件和申报通知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现场考察名单。
(二)现场考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考察,确定答辩评审园区名单。
(三)答辩评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根据现场考察和答辩评审情况提出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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