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及好处

2019/3/12

“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企业规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六)专利证明、商誉证明材料等。

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依法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属于各地重点培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省内同行业领*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二十名、或安徽前十名、或滁州市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过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行为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程序
(一)每年组织1次认定,集中受理、集中认定。
(二)企业提出申请后,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初审合格者,由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汇总,并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四)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地申报的企业组织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认定其为“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好处:
(一)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
(二)优先推荐“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
(三)优先列入全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积*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四)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五)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应通过各种形式,对“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问题联系我们联系方式:18755196600QQ: 288139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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