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14
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为我市企业比较重视的项目,以下为该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详解解析: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申报、审核等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类别
入库项目主要为制造类项目,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新引进项目,另一类是技术改造项目,其中技术改造项目又分为若干小类。
1. 新引进项目:在合肥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在本市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
2. 技术改造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所实施的投资项目(含扩建、改建、迁建、单纯购置、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造等)。
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分为7个小类:
①智能化改造项目(分为整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整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和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小类);
②机器换人项目;
③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④工业强基项目;
⑤“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
⑥搬迁项目(分两类,一类是搬迁入园,即企业向工业园区整体搬迁的;另一类是租赁转自建,即原来租赁标准化厂房,后自建厂房并整体搬迁入自建厂房进行生产的);
⑦普通项目。
说明:为强化支持和引导,技术改造项目小类及相关条件要求将根据国家战略部署、经济形势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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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新引进项目
1.申报条件
①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方向;
④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⑤原则上在建或申报年度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2.申报材料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②营业执照扫描版;
③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或原件扫描版;
④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原件扫描版,租赁厂房的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土地证或房产证原件扫描版);
⑤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申明函;
⑥根据审核具体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①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版本: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方向;
④智能化改造项目、机器换人项目:设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搬迁项目参照新引进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其他类别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需要通过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
⑤原则上在建或申报年度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2.申报材料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②营业执照扫描版;
③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或原件扫描版;
④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原件扫描版,租赁厂房的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土地证或房产证原件扫描版);
⑤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申明函;
⑥根据审核具体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县区经信部门,或通过申报系统填报提交。
(二)审核流程
各县区经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转报市经信委。
市经信委组织对各县区经信部门转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专家评审、公示等工作,正式印发通过审核的入库项目。
以上为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申报条件材料详解解析内容,由于该项目很多企业都已经着手准备,建议企业及时联系我们18755196600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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