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重点来袭!有哪些办理流程?

2018/10/25

 由于近期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正式开展了,该项如何办理?有哪些流程?安徽卧涛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除此之外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安徽卧涛。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流程
1. 创业基地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后报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3.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根据申报条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标准和条件

各地应整合现有创业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工业园区或闲置厂房、楼宇等建设创业基地。创业基地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运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管理规范。

(二)创业基地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空间较为完善。

(三)具有规范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四)有完整的运营管理团队、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具备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1人。

(五)有较完善的创业服务功能。建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能够为创业者和基地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政务代理、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多种服务,企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六)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且具有连续滚动培育小微企业成长功能。每年都有新企业入驻或有小微企业孵化毕业,培育成效明显。

创业基地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每年组织联合组织1次创业基地申报、公告工作。创业基地运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审核后,签署审查推荐意见,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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