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时间: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于11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省经信委民企合作处,逾期不再补报。
关于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内容细节:
创业基地,是指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认定,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创立和经营,能够为一定数量的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提供研发、生产、经营场地、公共设施与配套服务,具备孵化与培育企业功能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青年创业园、科技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就业创业园等创业场所。
创业基地应以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或创业项目为宗旨,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创办小微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要求,以创办工业企业和生产型服务业企业为重点,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孵化成功率。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目前的基本情况);
2.创业基地内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和服务需求情况;
3.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管理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等);
4.近年来的服务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规模以及服务收费情况,是否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
5.主要服务业绩及创业基地内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贡献;
6.下一步发展设想。
(二)创业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
(三)创业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见附件2);
(四)创业基地毕业企业情况表(见附件3);
(五)创业基地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六)运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年度财务“三表”(签字、
盖章);
(七)运营单位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和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附件1.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请表
附件2.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
附件3.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毕业企业情况表
附件4.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服务情况表
附件5.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年度情况表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热线:0551-65300044 或 13339105710(微信同号)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时间: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于11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省经信委民企合作处,逾期不再补报。
关于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内容细节:
创业基地,是指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认定,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创立和经营,能够为一定数量的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提供研发、生产、经营场地、公共设施与配套服务,具备孵化与培育企业功能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青年创业园、科技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就业创业园等创业场所。
创业基地应以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或创业项目为宗旨,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创办小微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要求,以创办工业企业和生产型服务业企业为重点,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孵化成功率。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目前的基本情况);
2.创业基地内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和服务需求情况;
3.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管理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等);
4.近年来的服务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规模以及服务收费情况,是否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
5.主要服务业绩及创业基地内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贡献;
6.下一步发展设想。
(二)创业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
(三)创业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见附件2);
(四)创业基地毕业企业情况表(见附件3);
(五)创业基地服务情况表(见附件4);
(六)运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年度财务“三表”(签字、
盖章);
(七)运营单位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和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附件1.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请表
附件2.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
附件3.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毕业企业情况表
附件4.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服务情况表
附件5.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年度情况表
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热线:0551-65300044 或 133391057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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