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以及奖励政策汇总!

2023/1/30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其中主要给大家介绍了申报条件、流程以及大家比较关心的认定成功之后的奖励补贴措施,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该文章,有疑惑的可以随时来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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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示范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主要领域、主要环节的有效应用;促进企业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和产业链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应用成本显著下降;实现企业研发设计创新能力、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有效提高全省工业经济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试点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领导重视,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保障有力,制定了先进且符合实际需求的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并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化支撑网络和平台。

(二)信息技术应用效果明显,实现综合集成或者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营销服务等单项关键业务环节创新应用中表现优异,企业两化融合效益明显、保障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

(三)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了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可以满足信息化建设和发展需要。

(四)申报企业应为参加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企业,未参加的企业可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湖北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

三、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武汉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武汉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通过企业一次性5万元

黄石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黄石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大冶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大冶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丹江口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丹江口市鼓励推进“两化融合”建设。对列入省“两化融合(信息化)”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企业通过信息化改造,获得省“两化融合(信息化)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给予4万元奖励

宜昌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通过国家级认证的企业,认证后按实际发生认证费用进行补贴;第一次、第二次监督审核完成后按实际发生监督审核费用进行补贴。该项仅补贴“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补贴范围

枝江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对被认定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的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

咸宁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对通过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5万元

荆门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对获评的国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或“两化”融化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奖励30万元,对获批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

当阳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认证成功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奖励3万元奖励

襄阳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对通过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奖励5万元

汉川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枣阳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对开展创建现代企业制度、单项隐形冠军、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机器换人等工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2.5万元补助

仙桃市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对获得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等荣誉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进入全省民营企业100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恩施州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奖励措施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