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1
关于2021年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流程包括哪些步骤?申请条件是怎样的?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详细汇总整理,市技术创新中心是定位于合肥市*具实力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详情大家可以直接咨询以下政策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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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流程
符合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 提出中心的技术领域和方向、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模式和保障措施等, 并提供所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总量控制、限额管理。
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通过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技术创新中心可行性方案进行咨询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择优确定名单。
对通过咨询论证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市科技局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市科技局报市政府审议同意后予以认定。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统一命名为“XXX(领域名)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英文名称为“XXX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of Hefei”)。
经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目标管理,依托单位填报《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目标任务书》,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签订实施。
对新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市科技局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成果奖励和人才培养等。县(市)区科技局将已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列为重点支持对象,鼓励相关县(市)区安排配套资金。
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运行要求
鼓励市技术创新中心探索多种类型的独立法人实体化运作。在条件尚不具备时,可先行实现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可根据不同建设投入模式,利用自筹资金、社会资金、成果转化收益等逐步实现自我运营。
市技术创新中心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技术(或专家)委员会。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由参建各方选派代表组成,负责中心发展战略、章程制定、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决策。技术(或专家)委员会负责中心的技术规划、研发方向、技术路线等咨询建议。
第十九条 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是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第1责任人,主持日常工作。中心主任应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权限,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组织或参与实施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产业化任务。
市技术创新中心应探索灵活快捷的管理模式,在运行机制、项目管理、资金投入、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联合开放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对中心支持完成的相关成果,应标注市技术创新中心或依托单位名称,对取得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市技术创新中心需要更名、变更主要研究方向或进行调整重组等重大事项,依托单位应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申请,市科技局按照本办法中的认定流程重新组织相关认定工作。
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请条件
市技术创新中心采取认定制,依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位居前列的重点企业牵头建设,运行符合条件后,由依托单位申请认定。依托单位应在合肥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与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企业联合共建。
依托单位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鲜明特色,能够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具有较强的创新力和带动力;能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依托单位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开发实验场地,建设期投入不少于300万元,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市级技术创新平台。
依托单位拥有国家级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或具有行业内公认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高水平科研团队、领军人才,能够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技术创新合作网络的显著优势和能力。依托单位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依托单位建立了适应市场化运营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研发人员激励约束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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