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补助条件、材料

2021/6/4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为一项“企业”申报政策。合肥市企业可以重点关注申报,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补助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根据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工程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开展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过3 个。

(2)项目须采取“高校院所(主牵头)+企业”或者“企业(主牵头)+高校院所”方式联合申报。高校院所和企业通过投资入股组成的独立法人也可申报。

(3)主牵头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高校院所,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前,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并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人员、资金、设备等保障。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 个月。聘用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研究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但须由项目牵头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领域限申报一个项目,承担本工程在研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其他项目。项目承担团队应拥有不少于5 个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领域博士学位的人员,且每年用于本项目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新能源汽车补助“企业”咨询:187 555 0022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补助申报材料:

(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核上报文件和支持研发创新项目汇总表(附件4)。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相应资质单位或自行编制)。

①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和意义。

②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团队基本情况和相关领域主要荣誉。

③技术与市场分析。国内外技术与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项目目标市场与占有率分析、竞争力分析。

④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研发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⑤研发创新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预期研发成果,知识产权获得及归属情况,技术创新对全国贡献情况分析。

⑥进度目标及实施期限。研发、试制、小试计划进度及阶段性研发成果。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过3 年。

⑦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⑧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

⑨项目管理制度、各参与单位的职责分工、资金分配方案及相关合同或协议。

⑩项目技术、资金等相关支撑性文件。

(3)申报单位真实性申明书。

(4)项目目标任务书、基本信息表(附件3)

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补助审核程序

(1)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按照形式审查、答辩评审、实地核查等环节组织实施。采取竞争性评审,择优选择,同一细分领域原则上支持一个项目。

(2)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资金计划。

(3)项目实行属地监管,由市发展改革委与项目单位签订实施监管协议。项目单位应当在协议中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作出申明。对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暂停拨付、减少资金、直至追回资金、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