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2021/3/16

“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阜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高荣誉,主要授予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或组织,旨在推广国际领*管理理念和模式,树立质量管理标杆和典型,持续提升产业创新力和城市竞争力。市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1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过3个、提名奖每次不*过6个,可以少额或空缺。申报对象是在阜阳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良佳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有五类要求,分别是:
(一)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良佳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水平;

(五)积*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于5月25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

(二)推荐: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31日前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对已获县、市、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企业或组织优先推荐;对积*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企业或组织,尤其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优先推荐。

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一)申报市政府质量奖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2.根据GB/Z19579-2012《良佳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组织概述,字数不*过3千字;

3.根据GB/T19580-2012《良佳绩效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过5万字;

4.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企业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17-2019年分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分年度各一份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其它两份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根据上面要求,2021年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可能不会开展,感兴趣的企业需要了解更多细节可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卧涛科技专业项目老师免费为您解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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