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指导淮南市绿色工厂建设评价条件等重点核心内容
2021/3/30
淮南市级绿色工厂每年评价1次。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主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淮南市级绿色工厂评价申报时间一般会在7月份开展,市经信委负责市级绿色工厂建设的评价和管理工作。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绿色工厂的培育创建和申报推荐工作,并协助市经信委对绿色工厂进行指导和管理,共同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2021年认定可咨询电话:13339105710(同微信)
淮南市绿色工厂评价申报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没有发生亏损。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认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五)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节能管理水平。建立满足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在节能方面需建立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者经过第三方能源审计,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
(六)企业符合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条件的要求。
(七)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淮南市绿色工厂评价申报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和综合利用司《关于请推荐第1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要求,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系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0%;评价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四)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
第三方机构应对评价结果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评价报告中需对照上述基本条件逐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鼓励列入工信部发布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中的评价机构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工作。
淮南市绿色工厂评价申报成功后后期会有其他各项内容需要遵循,同时申报成功后也会有相应的政策扶持。比如市经信委从市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工厂等。淮南市经信委对市级绿色工厂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组织1次复审。接受复审的市级绿色工厂须对三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报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市经信委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后发布复审结果。更多疑问可咨询 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同微信),会有专业项目老师做解答,同时也可根据需求提供代理申报服务。
淮南市级绿色工厂每年评价1次。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主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淮南市级绿色工厂评价申报时间一般会在7月份开展,市经信委负责市级绿色工厂建设的评价和管理工作。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绿色工厂的培育创建和申报推荐工作,并协助市经信委对绿色工厂进行指导和管理,共同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2021年认定可咨询电话:13339105710(同微信)
淮南市绿色工厂评价申报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没有发生亏损。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认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五)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节能管理水平。建立满足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在节能方面需建立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者经过第三方能源审计,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
(六)企业符合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条件的要求。
(七)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淮南市绿色工厂评价申报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和综合利用司《关于请推荐第1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要求,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系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0%;评价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四)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
第三方机构应对评价结果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评价报告中需对照上述基本条件逐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鼓励列入工信部发布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中的评价机构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工作。
淮南市绿色工厂评价申报成功后后期会有其他各项内容需要遵循,同时申报成功后也会有相应的政策扶持。比如市经信委从市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工厂等。淮南市经信委对市级绿色工厂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组织1次复审。接受复审的市级绿色工厂须对三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报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市经信委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后发布复审结果。更多疑问可咨询 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同微信),会有专业项目老师做解答,同时也可根据需求提供代理申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