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商务部分申报时间及兑现流程

2021/6/28

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商务部分申报时间及兑现流程解析如下,关于2021年相关申报材料及条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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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体。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二、申报、审核及兑现程序

本实施细则兑现严格按照“企业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等流程办理,并接受监察、审计依法监督。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实施细则政策条款申报时间以市商务局官网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商务局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企业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实施细则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市商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市商务局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对申报材料初审。

(三)兑现流程

市商务局在政策申报截止日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核实,并由申报主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后,提交本部门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商务局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商务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需财政复审的除外),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预算下达或拨付至市商务局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三、具体条款、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支持内陆港、航空港等建设

政策对应条款:支持内陆港、航空港、水运港及跨境电商等建设。

办法单独出台。

(二)支持跨境电商建设

政策对应条款:支持内陆港、航空港、水运港及跨境电商等建设。

政策单独出台。

(三)支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政策对应条款:对社会资本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按软硬件投资额的20%给予*高300万元补贴。

具体内容:对社会资本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按软硬件投资额的20%给予*高3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当年投资建设重要产品追溯项目(软硬件投资),纳入合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平台并验收合格的企业。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2-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4.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5.企业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当年购买软硬件的专项审计报告;6.该项目已购买软硬件的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投入资金明细情况说明及发票复印件;7.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申明书(附件4)。

(四)鼓励企业升限入统

政策对应条款: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具体内容: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零售额同比增长*过20%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1.合肥市范围内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2.当年零售额(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数据为准,下同)同比增长*过20%(无同期基数的以税务部门核定的纳税申报数据为准);3.当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视为零售额同比增长*过20%。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2-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4.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申明书(附件4)。

(五)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对应条款:对商贸企业年零售额首次达到3亿元以上且增速*过20%,并按期升限入统的,分档给予*高100万元奖励。

具体内容:对商贸企业年零售额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及以上(每增加10亿元为一个台阶),且增速*过20%,并按期升限入统的,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7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不同等次奖励。

申报条件:1.合肥市范围内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2.当年零售额(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数据为准,下同)增速*过20%(无同期基数的以税务部门核定的纳税申报数据为准);3.当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视为零售额同比增长*过20%。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2-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4.企业首次达到零售额等次的材料(以统计部门*近2年在库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为准,不足2年的在库限上企业以全部年度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为准);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申明书(附件4)。

(六)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规模发展

政策对应条款:对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增速*过20%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分档给予*高100万元奖励。

具体内容:对当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过20%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不同等次奖励。

申报条件:1.通过统计部门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2.当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2亿元,且增速*过20%。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2-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4.当年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情况年报表(附件2-2);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申明书(附件4)。

(七)鼓励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规模发展

政策对应条款:对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额*过3000万美元、离岸执行额*过1000万美元,且增速*过20%的服务外包企业,分档给予*高60万元奖励。

具体内容:(一)对年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额*过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8000万美元,且增速*过20%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5万元、60万元的奖励。(二)对年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过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且增速*过20%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5万元、60万元的奖励。

以上2条不同时享受。

申报条件:1.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商务部业务系统)中注册(备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申报);2.申报第(1)条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额奖励的企业,当年度在岸执行额*过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8000万美元,且增速*过20%;申报第(2)条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奖励的企业,当年度离岸执行额*过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且增速*过20%;3.申报企业执行额均以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为准;4.上年度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执行额为0或当年度在商务部业务系统中新注册的申报企业,当年度执行额增速视同*过20%。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2-1);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申明书(附件4);4.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八)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

政策对应条款:支持举办产销对接活动,给予承办方*高50万元补贴。

具体内容:扎实开展合肥都市圈的交流合作以及皖北等城市的对接帮扶工作。对经批准的由双方主管部门组织在肥举办的,对接双方规模*过500家以上单位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给予承办方5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1.农产品产销对接补助,只针对市级以上商务部门主办、市场化运作为主,对接双方规模*过500家以上单位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且当年未享受国家、省级财政政策资金补助;2.为促进交流合作,该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须为合肥都市圈及皖北地区等市县企业提供100个免费标准展位。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及农产品产销对接补助申请表(附件2-3);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举办对接活动的相关材料(举办活动批复、场地租赁合同、实施方案、参加企业*过500家的相关材料、为符合条件的市县企业提供的免费展位相关资料等);4.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申明书(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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