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前提交!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奖励条件

2021/10/12

今年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时间已经确定,将在11月8日前提交!以下附上认定奖励条件,供企业单位参考!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在线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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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奖励

1根据考核结果,市科技局对绩效评价为“优良”的工程中心,予以通报表彰,同时组织专家对“优良”的工程中心进行综合评价,对排名前三名的工程中心给予奖励;对绩效评价为“不合格”的工程中心,给予通报和限期整改;对无故未参加绩效考核或连续两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中心,取消工程中心资格。

2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良等次的,1次性奖励50万元;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良等次的,1次性奖励20万元;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市级组织的绩效考核中获前三名的,1次性奖励10万元。

3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次性奖励20万元;

 

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条件

(一)属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或有行(产)业代表性的企业以及在池州的高校院所,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鲜明的特色学科领域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二)具有创新能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学)术带头人和5个以上的技术(科研)人员。

(三)拥有一定的实力,能保障中心建设和运行的必要资金。

(四)具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试验、测试设备和工艺装备。

(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六)产学研合作稳定。

(七)组建认定工程中心目标明确,方案可行。规章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管理模式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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