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条件剖析!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报材料时间

2021/10/15

开始申请!2021年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报政策盘点如下,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申报条件流程及申报材料、时间,请在11月8日之前完成申报。需要咨询或者想要申请的都可以在线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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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报时间

县区科技部门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

 

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报材料

1.《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请书》。

2.《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初步计划书》。

3.自主知识产权的说明材料(复印件)。

4.国家和省及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材料文件(复印件)。

5.市场前景预测分析报告,包括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说明材料或专家论证意见、销售合同(发票)、企业标准文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查新报告或相关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报条件

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当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指标在同类技术、产品、模式中达到省内领*水平及以上,技术成熟、质量可行,可交易、可转移转化,符合国家、省、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产量达到一定规模,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市场前景较好。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具备提供示范应用场景建设的技术能力。

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量子、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现代农业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明确规划在本地建设示范应用场景。

 

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报条件主体及范围

申报主体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备案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如为2021年4月1日以前的,需在2021年4月1日前未投入市场实际应用; 2021年4月1日之后的,可以在市场已投入实际应用。

本备案仅作为申报《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试行)》(合政办〔2021〕7号)“十、支持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政策条款的依据,非政策奖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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