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5G发展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申报条件、奖励补贴)

2021/11/5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若干政策的通知》(蚌政秘〔2020〕61号)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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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部分  对省支持5G发展政策和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政策补充支持的项目
对通过省级评审并获得上一年度省支持5G发展政策和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支持资金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提出补充支持资金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下达资金。该类项目共8类,具体为:
一、促进5G产业加快发展
(一)企业对5G相关产品的研发奖补
省级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高补助300万元,对于*过省政策支持上限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二)适应 5G 应用场景的软硬一体终端产品的研发奖补
在省财政择优按照产品研发投资总额20%给予1次性*高50万元奖补基础上,*过省财政支持上限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三)5G基地建设奖补
在省财政对基地关键研发、生产设备,在省财政按设备投资额5%*高给予300万元补助基础上,*过省财政支持上限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四)5G平台建设奖补
在省财政对平台按照关键软硬件投资额10%给予*高300万元1次性补助基础上,*过省财政支持上限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五)支持5G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发展核心设备器件、芯片、模组及终端以及5G应用产品及解决方案奖补
对5G相关业务销售收入(本细则中涉及收入的指标,均指应税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盈利企业,在省财政1次性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基础上,市再分别给予其管理团队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次性奖励;对上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到1亿元年增幅*过30%的5G骨干企业,在省财政给予50万元奖补基础上,市再给予其管理团队5万元1次性奖励。
(六)支持 5G 基础材料及元器件企业发展,支持半导体企业布局砷化镓、氮化镓、碳化硅等 5G 基础应用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生产线奖补
对新建或在建关键设备购置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在省财政按设备购置额5%给予*高300万元1次性补助的基础上,*过省财政支持上限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二、深化5G行业应用
(七)*高清视频显示器件、终端产品、内容供给、传输网络、应用推广项目奖补
在省财政按其关键设备购置额10%给予*高300万元奖补基础上,*出省财政支持上限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八)*高清视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奖补
对上一年度生产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高清视频创新产品,在省财政按年销售收入10%给予*高300万元奖补基础上,*过省财政支持上限部分由市予以支持。
第2部分 市级政策强化支持的项目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材料
受理审核单位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的,项目申报单位均需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1.县区经信、财政部门联合审核上报文件;
2.资金申请表;
3.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资金奖补要求
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一种投资类奖补方式,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除投资类奖补外的多个称号类奖补。
二、支持项目
(一)给予企业实施5G制造、研发等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贴息
1.申报条件
(1)企业年度固定资产贷款规模*过500万元、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上;
(2)申报年度仍在贷款期限内,并发生利息等费用支出;
(3)项目未享受过其他市级投资类补助。
2.企业申报材料
(1)提供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2)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2);
(3)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的贷款合同、进账单(借
款凭证)、利息单(支付利息等费用的相关凭证,上一年度发生并实际支出的利息)等。
3.支持方式
市财政对其3年期(含)以上固定资产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过3年,贴息总额不*过1000万元。
(二)支持企业为大企业大集团提供协作配套
1.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的芯片、测试仪器、中高频器件、微波器件、天线滤波器、基础材料等产品为下游5G终端和设备厂商量产配套,或者企业生产的小基站和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直接进入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
(2)企业直接配套的下游厂商5G核心设备进入电信企业集中采购目录;
(3)企业相关配套产品、5G核心设备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2.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研发的相关产品为下游5G终端和设备厂商量产配套的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2)企业直接配套的下游厂商5G核心设备进入电信企业集中采购目录的证明材料;
(3)企业相关配套产品、5G核心设备上一年度销售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对企业研发的芯片、测试仪器、中高频器件、微波器件、天线滤波器、基础材料等产品为5G终端和设备厂商量产配套,直接配套的下游厂商5G核心设备进入电信企业集中采购目录,且企业该类产品的年销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1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生产的小基站和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电信企业集中采购名录,且年度销售金额达到1000万元的,按年度销售额5%给予1次性奖补,*高不*过500万元。
(三)支持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建设5G产业园
1.申报条件
(1)园区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我市建设;
(2)园区5G产业规模1亿元以上、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
2.企业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包含园区建设、管理、运营等情况,5G产业规模、销售收入增长等情况;
(2)园区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审批文件或立项、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园区划定范围、企业名单、管理团队(企业性质)证明材料。
(3)园区企业5G相关业务上两年度应税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对于5G产业规模1亿元以上、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的园区,对园区管理团队(企业性质)给予10万元奖励。
(四)企业实施的两化融合试点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不含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烟草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工业企业;
(2)企业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方面实施的两化融合试点项目,项目上一年度软件投资(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咨询服务费用、企业上云服务费用)50万元以上。
2.企业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内容、2020年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效等);
(2)项目软件投资明细清单(附件13);
(3)用于产品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管控、营销服务等环节的各类工业软件系统发票及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在2020年范围内),软件投入无明确区分的发票不纳入支持范围。
3.支持方式
经评审后,按照项目软件投资额大小,全市每年遴选不*过10个项目,按照项目软件投入的30%进行奖补,每个项目奖补金额*高不*过100万元。

2021年安徽省11月奖补项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