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六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补贴、申报条件

2021/11/18

2021年六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补贴、申报条件大家是否了解,想要申报六安市企业技术中心,我们需要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才可以,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六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补贴和申报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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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补贴

1、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良等次的,1次性奖励100万元。

2、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

二、六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两年以上,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有专门的机构与人员配置。
(四)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科技研发投入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六)企业技术中心拥有知识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八)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专职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九)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重大质量、安全、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或因涉税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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