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专项资金!安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流程

2021/8/17

安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安徽省哪些单位可以申报?申报的条件是什么?申报的流程是否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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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非遗保护中心,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非遗传习基地(传习所)、非遗教育传习基地,省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均可申报。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2023年度能正式启动且两年内可实施完成的项目。
二、安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范围
(一)非遗记录经费
1. 支持采取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方式,收集整理项目的历史文献与实物,完整记录非遗项目存续状况。
2. 支持用文字与影像记录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记录其个人化的技艺信息,如代表剧(节)目、仪式规程、技艺流程等。
(二)非遗数据库建设经费
1. 支持利用田野采集成果,整理完善非遗项目与传承人档案信息,建立非遗原始信息数据库,为学术研究与宣传普及提供资料依据。
2. 支持与高校、专家广泛联系,整体收纳社会各层面的非遗研究成果,建立非遗学术数据库,为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三)非遗传承传播经费
1. 扶持设立非遗传承基地、专题博物馆、展示馆(厅)、传统工艺工作站等非遗传承体验场所。
2. 支持剧(节)目整理、编导排练、人才培养、收徒传艺、展示推广等工作。
3. 支持举办有利于非遗传承传播的各类培训班、交流会、技能大赛及展演展示活动等。
4. 支持编写非遗乡土教材,鼓励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四)非遗研究出版经费
1. 支持非遗保护动态信息交流。
2. 支持开展非遗保护理论研究、举办学术研讨活动、出版研究成果。
三、安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一)资金申报单位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申报材料附件,填报后打印正式申报文本,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二)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本市(县)报送项目审核并汇总,合理排序后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比例不得*过本市(县)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总数的20%。
(三)资金保护单位为省属单位的,经费申报材料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凡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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