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30
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采用纸质材料、优(光)盘相结合的方式。
(一)第2产业填写《制造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信息表》(附件1),第三产业填写《服务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信息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现场、质量检验控制、研发创新、品牌推广活动等视频、图片,连同申报表格拷入优(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填写中如有疑问,可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二)各市、省直管县(市)局负责具体指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实施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后,填写《2021年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所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局质量处。
(三)本申报文件电子版下载方法:登陆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点击网页中部“公示公告”栏,进入后查找“关于开展2021年度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初审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提高申报质量及工作效率,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各市、省直管县(市)局推荐名额根据2021年上半年各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设定,具体见附件4。(省属企业经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推荐后上报,不另设推荐名额。)
因制造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继续采用安徽省地方标准《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作为评价标准,2020年省局认定的首批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可等同转化为皖美品牌示范企业,今年不再纳入申报推荐范围。
安徽省项目申报及企业项目规划免费咨询电话:18755196600固话:0551-653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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