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5
肥西县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奖励补贴政策是怎样的?申报条件材料都有哪些?该项目是有一定的奖补的,本文将为大家具体说明,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政策指导免费电话:18755196600(可加v),0551-65300044/0551-65300044
肥西县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奖励补贴
对获得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每家给予3万元1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每家给予5万元1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的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家给予5万元1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林园中心)
肥西县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一)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符合《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合农〔2020〕102号)中规定的九项标准等申报条件(见附件1),从县级示范社中择优推荐。
(二)市示范家庭农场。符合《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合农〔2020〕102号)中规定的十一项标准等申报条件(见附件2),从县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从事粮食生产、开展托管半托管粮食规模生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类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带动已摘帽贫困农户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效果好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3.列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4.设立党支部的农民合作社;
5.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和参与“三变”改革的农民合作社;
6.列入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家庭农场;
7.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农民工、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办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8.妇女创办领办以及民族地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肥西县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
(一)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推荐表。
2.加盖印章的农民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营效益、主要荣誉和带动农户情况等)。
4.加盖印章的理事会监事会架构、成员名册及联系方式、会议记录、生产(服务)记录、“三品一标”认证、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盈余分配表等。
5.生产服务设施设备相关佐证材料。
6.近两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度报告记录和新农直报系统录入佐证。
7.参与正确帮扶佐证材料。
8.认定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文件复印件
(二)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市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表。
2.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两年家庭农场台账。
5.生产技术规程、标准、相关制度。
6.“三品一标”认证材料或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7.办公地点、生产基地和设施设备照片。
8.参与帮扶等其他佐证材料。
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卧涛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8755196600(可加v),0551-65300044/0551-65300044,合作愉快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在申报项目政策汇总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4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