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1
2019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
一、范围要求
1.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城市、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国际暨港澳台地区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2. 围绕公共安全、资源环境、食品与健康等领域,沪苏浙皖四方合作能形成联动平台建设的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
二、重点要求
1.重点支持与“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实施的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优先支持与中东欧国家、北美及拉美国家、德国、泰国及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科技合作项目。项目咨询18755196600
2.项目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解决关键科技问题,应用目标明确,支撑地方发展。
3.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办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限额:各市科技局,中央驻皖单位,省属高校院所各限报2项,广德、宿松县科技局各限报1项(各市以国际合作为主,申报长三角项目不*过1项)。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优良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可申报1项,不占所属市限额。
2. 在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前,需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向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
3. 申报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的,其苏浙沪合作单位须向所属地科技厅(委)备案并获得批准。
四、程序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下面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填写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并提交。
2. 各市(县)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提交后,由项目申报单位将在线打印的项目申报书与相关对外科技合作项目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由市(县)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按要求统一报送。
五、咨询电话
18755196600企业QQ: 288139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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