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又是如何认定的

2018/12/24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要错过*佳准备时间。关于合肥市孵化器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卧涛小编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

2019年合肥市级孵化器的认定遵循自愿申请原则。申请认定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以孵化与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70%以上,接受过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在20%以上;

(三)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在2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在孵企业数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10家以上);

(五) 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或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项目咨询:18755196600

(六)专业孵化器应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在孵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二)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过24个月;

  (三)属迁入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过300万元人民币;

  (四)在孵时限一般不*过42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过60个月);

  (五)企业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一般不*过500万元人民币(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过1000万元人民币);

  (六)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范围,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七)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毕业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一条:

(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企业;

(二)经营状况良好,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过500万元;

(三)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合肥市级孵化器的认定流程:

合肥市级孵化器实行常年受理申报、分批认定的方法。申报市级孵化器的基本程序: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 县(市) 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会议答辩,并依据专家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以文件形式确认为市级孵化器。

 

 需要申报请咨询 18755196600(微信同号)合作愉快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要错过*佳准备时间。关于合肥市孵化器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卧涛小编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下:

2019年合肥市级孵化器的认定遵循自愿申请原则。申请认定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以孵化与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70%以上,接受过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在20%以上;

(三)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在2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在孵企业数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10家以上);

(五) 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或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项目咨询:18755196600

(六)专业孵化器应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在孵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二)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过24个月;

  (三)属迁入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过300万元人民币;

  (四)在孵时限一般不*过42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过60个月);

  (五)企业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一般不*过500万元人民币(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过1000万元人民币);

  (六)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范围,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七)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毕业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一条:

(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企业;

(二)经营状况良好,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过500万元;

(三)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合肥市级孵化器的认定流程:

合肥市级孵化器实行常年受理申报、分批认定的方法。申报市级孵化器的基本程序: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 县(市) 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会议答辩,并依据专家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以文件形式确认为市级孵化器。

 

 需要申报请咨询 18755196600(微信同号)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