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闲置商标被驳回?不妨别那么快放弃

2018/12/28

卧涛摘要:据悉,我国商标总量已达到两千万,其中1177万为有效商标。并且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我国闲置的商标已经达到总量的30%左右,也就意味着全国有345万的商标是属于闲置状态的。

 

闲置商标就是指企业倒闭,其商标无人继受或者放弃继受测算的。我们来推算一下,假设每家企业有0.5件商标,目前我国每年倒闭的企业平均有百余家,也就说每年都会产生20多万件的商标被闲置,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看到这个数字,卧涛深感痛心。企业注册商标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每申请下来一个商标都不容易。这些闲置商标属于稀有资源,但同时都是无效的资源,阻碍了想获得注册保护并将其真正具体实施的商标权人的道路。

 
 
据了解在实际审查过程中,是否为闲置商标是无法判断的,只要此商标还属于正常的10年有效期内,就被认为是有效的商标。然而当真正有需要的企业申请近似或者同一商标时,由于这些闲置商标早已存在,其申请要求就会被拒,这是多么令人惋惜的事。
 
商标驳回
 
 
比如,2009年A公司成功申请注册了“东方一号”这个商标,可能这个商标的主体公司在2010年就倒闭了。那么“东方一号”这个商标因为没有主体资格,商标也就失效了。但商标局数据库里,仍然认为“东方一号”还是有效的。假如后面B公司同时在轮船上申请注册“东方一号”商标,商标局就可以引证甲公司注册的“东方一号”商标驳回乙方公司提出的“东方一号”商标注册。这就使得本应乙公司可以获得注册的“东方一号”商标,因为这个闲置在先注册了,商标局驳回后面的申请人乙公司的注册。
 
在实践申请过程中,大多数申请人由于缺乏对注册商标 的专业知识了解,一看到驳回文件,就觉得无望而不再处理了,或者是认为复审需要再支付复审的费用就自动放弃了,没有向商标局提出复审及撤销该商标的申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商标局出台了商标驳回复审”和“撤销三年不使用”两个行政审批程序。
 
 
商标驳回复审,指的是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撤销三年不使用”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顾名思义就是被提出撤销的商标必须是要商标权利人注册已满三年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否则就不予受理。
 
 
一般申请商标时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作为申请人应该首先向商标局求证此注册商标是否已经注册满三年时间。如果已经注册满三年,建议先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之后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复审。
 
 
在复审文件中,需要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暂缓处理该案商标复审事宜,说明此案已经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基于请求说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提出待商标局审查撤销申请程序结束之后再进行复审审查。经过这两个环节后,很有可能成功获得注册。
 
在此,卧涛提醒大家,在成功注册了商标后一定要及时使用,如申请通过后三年都未使用,就*有可能被撤销掉。这就需要您及时了解*新政策,了解商标注册的一系列专业知识。即便在自身专业知识不够丰富的情况下,您需要找到一家专业的代理服务机构来为您操办一切商标注册及使用事宜。安徽卧涛代理知识产权服务多年,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及良好的社会资源,是您的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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