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22
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安徽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
(三)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完整的技术鉴定文件;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等方面的书面申明,并由法人代表签章。
第九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经信委窗口。
2018年安徽省新产品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省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对报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受理。
第十二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前述有关条款的规定组织审核。
第十三条 审核通过的,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新产品所属行业,分别征求委内相关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认定决定,颁发《安徽省新产品证书》。
第十四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每个季度集中公示拟认定的新产品目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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