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什么,如何提出商标异议?

2018/5/4

  商标异议的定义是什么?商标异议其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一道公众审核监督程序。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对初步审定结果持反对意见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在此期间都没有任何异议的,商标注册即被正式核准,发布注册公告和商标证书。

  如果我们想要提出商标异议,需要符合什么资格要求呢?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我们怎么提出商标异议?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另一种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提出商标异议需要准备哪些申请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商标异议费用每个类别需向商标局缴纳500元人民币。

  当我们对于不希望它注册成功的商标提出异议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商标局会先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核实,在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