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名人的姓名注册为商标?

2017/5/15


 

导读:姓名商标具有商标的区别作用,将名人的姓名注册为商标往往备受商家青睐。那么到底能不能将名人的姓名注册为商标呢?是否构成侵权呢?安徽卧涛为您整理如下。

   由于名人本身具有社会影响力,所以这类商标自然具有特殊性,审核的标准也就有别于普通商标。能否将名人的名字注册为商标还要应以个案情况而定,各申请人的申请注册行为也不能一概而论,还需在个案中结合商标具体标识、指定使用商品及使用的情况等客观实际进行具体的判定。

不过,由于肖像权等法律原因及政治因素,有些人名是不能擅自使用的。

1、*禁止情形


   《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其他不良影响作出了定义:“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对我国政治、经济......产生消*、负面的影响。”


   同时规定:“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属于具有政治上的不良影响。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和规定可以看出,“政治”二字列商标不良影响的审查之首,加之我国商标审查机构对之审查一向严厉,所以,如你所述的毛泽东等领袖级名人的肖像、名字等是*禁止注册和使用的。(党和国家的领袖人物、活跃在当今政界的领导人以及已故的第1辈革命家、政治家的姓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2、相对限制情形


商标局有规定,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因此,其他所谓“名人”肖像商标的申请只有合乎这个要求,才可能申请注册成功。


至于,其它的不注册、擅自使用他人包括所谓“名人”肖像等行为,均存在非常高的法律风险,建议慎重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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