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4/29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产学研医政深度融合,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均衡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产学研医政深度融合,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均衡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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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范围
(一)中医药基础研究(课题类型:“中医药基础”)
脏腑经络、气血津液精、病因病机和治则治法等中医基础理论研究;经脉脏腑相关、腧穴作用规律等针灸理论研究;中药药性、方剂配伍、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理论研究;中医流派传承及学术思想、中医“治未病”、养生康复理论的系统总结研究;皖产道地药材品质和质量评价研究。
(二)中医药临床研究(课题类型:“中医药临床”)
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方案优化研究、中医药疗效与作用机制、临床循证及评价研究;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临床应用及作用机制研究;华佗医学、新安医学等安徽特色学术流派理论和临床应用研究;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规范化研究及推广应用;中医护理方案及特色护理技术研究。
(三)中西医临床协作研究(课题类型:中西医协作)
以52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包含的病种为基础,围绕我省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疾病,以及慢性病中临床优势突出、前期基础较好、治疗方案成熟的疾病,开展以形成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诊疗方案等为目标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临床循证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
(四)中药制剂研究(课题类型:“中药制剂研究”)
应用前景良好、独特疗效和使用有特色的中药协定处方或名医经验方,以申报中药制剂批号为目标的中药制剂研究(方法和内容等应符合中药制剂申报要求和标准);应用基础良好、疗效显著、具有新药开发潜力的院内中药制剂注册、新药转化等研究。
(五)中医药应用转化研究(课题类型:“中医药应用转化”)
中医经典方、养生食品、中药保健食品、中医智能诊疗设备研发;中药饮片炮制与质量控制研究;中医药新技术、新工艺、新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研究;中医药传统养生保健技术挖掘整理与应用研究;中医药与康养融合发展路径研究;中医药数字化转型、中医药“人工智能+”等研究。
(六)中医药文化传承研究(课题类型:“中医药文化传承”)
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和保护利用研究,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传统知识技术挖掘整理及规范化等研究。
(七)中医药政策研究(课题类型:“中医药政策”)
基于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提升中医药新质生产力的策略与路径探索研究;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和中医药综合监督模式方法研究,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和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探索、中医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研究;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方法探索研究;中医药卫生经济管理学等研究。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要求
1.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委属单位、有关大学和企业等均可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区域、跨单位联合协作申报。非中医单位申报临床诊治方法研究类课题,须至少与1家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联合申报(综合医院中医科属于中医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须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2.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项目团队应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课题负责人应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具有中医药专业博士学位工作满1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岁。项目承担科室是省(市)级及以上重点学(专)科的优先。已获得省局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同类内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要求,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方可推荐。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项目申请者填写《2024-2025年度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背景材料一份(项目前期工作、论文、著作、查新及本人技术职称复印件等),由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初审后报送。其他单位由本单位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各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盖章纸质版《2024-2025年度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和《2024-2025年度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分类型排序汇总)邮寄至安徽中医药大学,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安徽中医药大学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抽取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等方式,评审结果报省中医药管理局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
(三)资金安排
项目补助经费由安徽中医药大学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补助金额见项目下达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1:1给予配套。自筹项目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四)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周期2年(立项日为起算时间),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安徽中医药大学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具体参照《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皖卫发〔2022〕)10号)执行。
附件1:2024-2025年度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24-2025年度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