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亳州市文艺获奖作品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2/24

为做好2020-2022年度亳州市文艺获奖作品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文艺获奖作品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21〕4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做好2020-2022年度亳州市文艺获奖作品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文艺获奖作品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21〕4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着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申报对象、范围
申报对象、范围和具体要求参见《亳州市文艺获奖作品等级评定办法》。
二、申报方法
1.申报者须填报《2020-2022年度亳州市文艺获奖作品等级评定申报登记表》,提供作品入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外,参评的文学和文艺评论作品须报送作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评的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作品须报送作品图片及简介1份;参评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播、影视、杂技等表演类作品须报送作品文字资料、音像资料1份。
2.各县、区申报者到所在县、区文联申报登记,亳州高新区申报者到亳州高新区党群办申报登记;市直其他单位申报者到相关市文艺家协会申报登记;市直其他单位申报者如作品无法归属到相关协会,到市文联创研联络部申报登记。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弃权,市文联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申报者应如实申报,严禁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资格,追回所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媒体上进行通报,还将上报有关部门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因获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市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主动服务,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分类登记、资料初审和汇总上报工作。纸质资料由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上报市文联创研联络部;电子资料发送至市文联邮箱:wy5555235@163.com,如内存过大请拷贝到移动硬盘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