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3/2/24
《宿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2022年11月1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2022年11月1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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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省的战略部署,根据《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我市质量工作成绩进入全省前列,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7.5%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食品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5%以上,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达到100%,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全市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总数325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4个;新增安徽工业精品24个、“安徽老字号”7家;市政府质量奖企业12家。
(二)工程质量全面提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着成效。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新开工保障房工程受监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保障房工程竣工备案率、水利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全市25项工程获得省优“黄山杯”奖,68项工程获得市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157项工程获得市优“金鸡杯”奖;1个住宅建筑项目被评为安徽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个一级公路项目荣获安徽省交通优质工程奖,1个水利工程项目荣获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
(三)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文化旅游、医疗卫生、政务服务、教育体育、城市管理等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全市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宿州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公共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结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宿州市获评安徽省百家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5家、百家农家乐4家、百家精品民宿2家;泗县图书馆获评安徽省十家最美公共图书馆,宿州市博物馆获评安徽省十家最美博物馆;宿州市教育旅行社、宿州交通旅行社、宿州市华夏旅行社获评安徽省百佳旅行社,全市3人获评安徽省金牌导游。
(四)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深入开展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效,小流域水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治理,宿州主城区12条黑臭水体全部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验收,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全市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万吨/日,实际处理生活污水30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每年可削减COD(化学需氧量)13000吨。2020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跃居全国第一,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考核首次实现双达标。
(五)质量基础不断增强。获批建设5个省级质检中心,扩建宿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和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修订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认定市政府质量奖企业12家;获得地方标准制定权,制(修)订国家标准4项、地方标准18项、团体标准8项,新增省以上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20个;累计有效商标注册量超3万件,拥有驰名商标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件;获批1个省级广告产业园。
“十三五”期间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产业基础不牢,关键核心技术不多、核心装备不优,以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品牌为核心的产业竞争力尚未形成;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尚未实现零的突破;装配式建筑数量偏少,国家级优质工程项目较少;交通、教育、医疗、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不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文化建设、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表一:宿州市“十三五”期间质量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十三五目标
完成情况
产品质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98%
98%
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
96%
97.5%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
90%
90%
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
98%
98%
主要工业产品抽检合格率
96%
96%
工程质量
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100%
100%
保障房工程竣工备案率
100%
100%
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交通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99%
100%
服务质量
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5 家以上
7 家
安徽老字号品牌
5 家
7 家
建成五星级旅游饭店
1 家
1 家
四星级旅游饭店
2 家
2 家
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
5 处
7 处
建成省级质检中心
5 个
5 个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90%以上
90%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85%以上
86%
环境质量
每年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任务
完成
完成
森林覆盖率
30%
32.5%
品牌建设
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总数
300 个
325 个
宿州名牌产品
180 个以上
157 个
安徽名牌产品
60 个以上
61 个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5 个以上
5 个
驰名商标
8 件
10 件
安徽工业精品
10 个
24 个
建成全国砀山酥梨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
1 个
1 个
安徽省人造板材知名品牌产业集聚区
1 个
1 个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企业
2 家以上
0 家
市政府质量奖企业
15 家以上
12 家
二、机遇挑战
当前,我国正向着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发展任务越发艰巨,风险挑战和重大机遇并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质量工作,部署实施了质量强国、开展质量提升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十四五”时期,全市上下务必对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保持质量强市战略定力,增强质量发展信心,大力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努力推动全市质量工作更高、更强、更快发展。
一是消费升级对质量提升提出新期盼。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衣食住行的质量要求明显提高,对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需求增长强劲,期盼更好的产品、更好的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而在互联互通、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中,只有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才能满足消费、引领消费,消费升级必然倒逼我市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二是制造强市对质量工作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2321”行动计划【2个产业(绿色食品暨农产品加工、轻纺鞋服)营业收入达到千亿元,3个产业(高端装备暨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家居建材)超500亿元,2户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10户企业超50亿元】对质量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深入实施优质企业引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产学研协同创新、数字赋能、质量提升及绿色发展行动,坚持高端引领,龙头带动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为质量强市建设提供“重要窗口期”。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是国家战略,我市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等高对接上海、杭州等先进地区的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引导企业构建“设计+研发+用户体验”的创新设计体系,提升宿州质量品牌价值。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市迫切需要高质量发展推动动能转换持续提升,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品牌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一城两区三基地”,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市,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的战略目标,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争创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为着力点,对接长三角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建设,提高全民质量素养,为现代化新宿州建设提供质量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宿州品牌影响力逐步彰显,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坚实,质量监管体系更加健全,质量治理能力显着提升,质量强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显着增强。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3%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力争培育中国质量奖企业1家、省政府质量奖企业2家,新增市政府质量奖企业10家、县政府质量奖企业30家。
——工程质量。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工程品质。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百年平安品质工程持续推进,工艺和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三化”融合;国省干线一级公路“品质工程”创建覆盖面达100%,工程实体质量稳中向好,力争获评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项共计不少于3项,新增省优“黄山杯”奖20个、市优“金鸡杯”奖160个。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满意度显着提高。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高端化、品牌化、集聚化发展。着力提升商贸、交通、文旅、教育、养老、医疗等服务业发展水平,生产领域和生活领域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打造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着、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新增服务业地方标准10项、高品质服务认证证书10个。
——环境质量。自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省控要求,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控目标;总体水环境质量和水质类别逐年提升,全市优良水体(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超过90%,劣V类水体为0,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和城区声环境质量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表2:宿州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
类别
主要指标
单位
目标值
产品质量
主要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7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
%
≥99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5
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新增)
%
≥93
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新增)
%
≥99
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
%
≥98
工程质量
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
100
交通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率
%
100
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
%
100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新增)
%
100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新增)
%
≥25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制度覆盖率(新增)
%
100
服务质量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
≥90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
≥90
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新增)
项
10
服务认证证书(新增)
个
10
公共服务质量第三方监测(新增)
分
83
环境质量
主要污染物 PM2.5 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35
地表水水质国家考核达标率
%
100
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品牌建设
中国质量奖企业(新增)
个
1
省政府质量奖企业
个
2
市政府质量奖企业
家
10
县政府质量奖企业(新增)
家
30
制造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新增)
家
30
服务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新增)
家
8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个
e 1
驰名商标
个
3
安徽工业精品
个
15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等国家级奖项(新增)
项
3
省优“黄山杯”奖工程(新增)
项
20
市优“金鸡杯”奖工程(新增)
项
160
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
家
5
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新增)
处
1
质量监督
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新增)
%
100
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新增)
批次/千人
5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
——开展制造业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推动企业把提高产品质量作为品牌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普遍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全市制造业企业普遍落实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现场管理、全面质量管理,重点企业实行卓越绩效管理,以管理促质量效益提升。
——推进“标准化+”先进制造建设。鼓励企业争创智能设计制造、大数据等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指导、帮助其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育AA级及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家以上。
——扩大“宿州制造”品牌影响力。培育壮大企业自主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国际化程度较高、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知名企业,打造一批提质创牌的行业标杆。引导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品牌培育和运营,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着作权、质量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完善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强化自主品牌宣传。到2025年,新增“安徽工业精品”15个、“皖美品牌示范企业”30家、省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2个。
(二)推动宿州工程迈向高品质
——强化宿州工程高标准引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参与制定先进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等重点领域标准应用,推动建筑部品、住宅部品及构配件的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交流合作,参与重点领域国内外标准比对,加快适应国际标准通行规则,推动先进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促进实施标准取得实效。
——全面推行绿色和装配式建筑。启动建筑行业碳达峰行动,制定我市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高星级的绿色建筑,提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的绿色标准要求。推动绿色建筑与建材协同发展,稳步推行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提升绿色建材质量,加强绿色建材运用。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加大钢结构在高层住宅、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等领域推广应用。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
——坚决守住工程质量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实现工程质量责任可追溯。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制。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十四五”期间,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交通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保持100%。
——积极推广宿州工程优质品牌。大力培育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优势的大型骨干建筑企业,支持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收购,培育一批更具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健全优质优价、差异化管理等工程质量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大禹杯奖等各级奖项,鼓励建筑企业参与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推行典型示范,打响“宿州工程”品牌。
(三)推动宿州服务迈向高质量
——培育服务业优质供给。在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科技金融、商务会展、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培育发展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围绕打造品质化多样化服务,着力提升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交通服务、养老服务、教育服务等服务业质量水平。支持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或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等。大型场馆、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制度。
——推动服务业质量创新。引导服务业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指导重点行业服务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计划,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开展服务质量共性技术联合开发与推广。推动企业实施优质服务承诺制度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鼓励各类服务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社会第三方服务认证。加大服务业各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到2025年,新增高品质服务认证证书10张,各县(区)、市管各园区至少培育政府质量奖服务业企业1家以上。
——加强服务业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服务质量监测机制,建立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追溯体系。强化服务业领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加强服务业信用监管,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展服务领域企业信用评价。公共服务质量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到2025年,全市生产领域和生活领域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分别达到90%以上。
——推进服务业领域标准制定。加快服务行业的先进标准制定,在科技服务、数字贸易、商务会展、现代商贸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制定一批地方标准。支持休闲旅游、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领域的行业组织和企业联合制定团体标准。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实现重点服务业领域服务质量行业规范或标准全覆盖,新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10项。
——培育服务业宿州品牌。加强服务业领域品牌建设,强化服务业企业品牌意识,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服务商标,申请具有显着性和独创性的企业商号、老字号,提升商业服务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发展品牌策划的咨询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30家制造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8家服务业皖美品牌示范企业、2家皖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
(四)推动宿州生态环境实现新提升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重点生态空间保护监管,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持续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实施全要素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实现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筑就宿州生态美丽画卷。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定目标,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90%以上,巩固提升小流域水污染防治效果,市控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构建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迭代升级宿州生态环境监管平台,融合污染企业智能监管场景,扩展融合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噪声、移动源等应用服务场景,打造集生态环境数据展示、生态数据应用、生态环境预警等为一体的大数据平台。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监测监控等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固体废物闭环管理、机动车综合管理、污水管网及排污口管理、重点源监管监测、遥感监控等信息化监管水平。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高效行业,推动建筑领域、交通领域、农业领域低碳化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精细化普查,鼓励发展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产业。加快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清洁化。围绕国家、安徽省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开展宿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及重点领域专项行动。
——广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增加绿色低碳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全面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倡导全民绿色消费,加强宣传教育和自发引导,促进市民在“衣食住行用育游养”全领域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努力争创绿色出行城市。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处置、绿色制造等相关标准研究和发布。参与农村生活污水等领域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推动实施绿色制造相关产品标准,鼓励开展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制度。
(五)推动质量技术基础体系再完善
——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健全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完善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提升产业计量检测水平,在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先进制造等领域建立一批我市“十大产业”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计量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大中型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推动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计量基础。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建设。加强对“民用四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能表)和加油站、集贸市场、眼镜制配场所等直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的计量监管,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等公益活动。“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项以上,力争建成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家以上。
——深入实施标准引领作用。全面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完善宿州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十四五”期间,企业标准总监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力争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4个、行业标准4个、地方标准40个、团体标准12个。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引导我市企业争创“标准创新贡献奖”2项,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2个,争创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1个。强化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现代农业、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家政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争取培育1个以上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省级及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争取培育1个以上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5个以上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立足我市重点新兴产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布和发展需求,规划建设一批国内一流水准的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快提升我市检验检测整体建设水平。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推动资本、技术、服务等资源整合,加快5个省级质检中心建设。整合各类检验检测资源,推进检验检测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共用。招引省内外优质检测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实验室申请相关资质。引导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计量测试、进料管控、生产保障、销售服务等全链条质量服务,实现“一个标准、一次合格评定、一个结果、多方互认共享”。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质量认证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质量认证体系。在消费品、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推行智能家居、物联网产品、健康养老、教育服务高端品质认证。着力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严厉打击认证认可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虚假认证、仿冒证书等违法行为。到2025年,力争全市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达12张以上,绿色产品认证企业达10家以上,各类质量认证证书超过3000张。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平台建设。聚焦全市十大产业,积极对接产业集聚基地建设,以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依托,创新质量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协同服务及综合应用。科学布局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为核心,拓展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产品召回等功能,推进质量服务一体化、标准化、数字化,不断满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质量服务需求。到2025年,在全市打造线下实体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9个。
(六)推动质量安全监管更有效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系列攻坚行动,持续推进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建立品牌培育、认证和示范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到2025年,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4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并纳入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到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严密高效,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实施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强化企业自查和市、县(区)督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基础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监管档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监管,提高监管实效。加强药品质量风险管控,掌握并分析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按照风险防控原则,落实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管。持续开展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实施,提升化妆品行业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和风险评估,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深做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制度。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继续推进安全监察、技术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电梯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无纸化维保覆盖率不低于80%,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在用电梯60%以上,电梯96366专线应急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全面建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气瓶保险试点,鼓励和引导充装单位安装视频监控,实施“阳光充装”。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处置。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将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平台,实施分类监管。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等重点专项整治。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生产流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模式。统筹各级监督抽查,完善重点产品目录。以涉及生产许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业产品和大宗日用消费品为重点,每年组织对100种以上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大产品不合格企业处理力度,对抽检合格率偏低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探索将抽查结果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机制,加大对生产企业的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产品缺陷,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
(七)推动质量共治水平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任责任。全面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和标准总监制度,每年首席质量官至少参加1次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标准总监制度覆盖率超过50%。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主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严格落实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对不合格产品和有缺陷的产品及时召回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进一步加强质量教育。组织面向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输送质量管理人员进入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推进实施社会化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十四五”期间,各县(区)分别建成1个质量主题公园、1个质量科普基地、1个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持续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强区域质量合作交流。深度对标杭州等地质量管理、品牌、标准化、知识产权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质量品牌一体化发展,完善跨区域质量品牌发展联动机制。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合作,推进标准共研互认、品牌信息共享、专家资源共用和品牌联动宣传。加强长三角质量标杆企业经验交流分享,积极参加长三角首席质量官培训、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质量标准云论坛、长三角质量品牌故事演讲大赛等质量主题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切实加强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对质量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区)、市管各园区质量发展委员会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区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二)强化要素保障。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本规划目标,推动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等扶持政策落实。市财政局要统筹市本级质量提升发展相关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导向作用,保障质量、品牌、知识产权、标准化等工作落实。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标准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育,为质量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三)营造质量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普及质量品牌知识,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借助“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环境日”、“国际计量日”、“中国品牌日”等活动载体,创新开展参与式、体验式群众质量活动,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升公众质量素养,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关心质量、提升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规划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分工和时间进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推进宿州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发展规划落实工作,负责完善质量发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其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