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26
关于安徽省专精特新申报条件及奖励补贴政策,这里包括: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把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六安市、滁州市、池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宣城市、宿州市、安庆市、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补贴及安徽省各地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报条件细则、安徽省各地市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励补贴申报条件、安徽省各地市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奖励补贴条件全部整理在了一下,那么如果安徽省各地市企业想要申报专精特新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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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国家及省相关政策。
2、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3、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4、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重点投向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
6、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 原则上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 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5%以上。
4.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5.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基本条件
1. 在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 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保持增长,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
3. 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前5或全省前3。
4.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不低于3%。
5. 企业获得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专项条件(申报企业至少满足以下四个特征之一)
1.专业化。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拥有填补国内及省内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
2. 精品化。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拥有自主品牌且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主导制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
3. 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 创新化。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服务型制造等领域,研发创新能力较强,“上云用数赋智”成效显著,具有鲜明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2.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申报时未被移除的;
3.未按要求在省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监测系统上报监测数据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不得申报。
1、已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2)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
(2)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1)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2)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专项条件
1、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经济效益:
(1)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
(2)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
(2)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
(1)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2)截至申报之年的上一年底(比如申报之年为2021年,那就是2020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3)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5)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
(1)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
(3)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评审指标
申报企业准备好材料,交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初核指标类别:
1、必备指标4项,缺一不可:
(1)注册满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获得当地省、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企业需未获得过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4)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2、可选指标10项,至少6项符合:
(1)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4)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6)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称号名称参照附件2:申报书第五部分第三条内容)。
(7)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9)拥有自主品牌。
(10)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引导专精特新发展
对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省迁入我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享受同等政策。
加速企业上市培育
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制上市辅导服务,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对上市申请获北交所受理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当年成功上市的再奖励100万元。
推进“工赋”创新应用
建设“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上云培训和供需对接,支持企业进行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改造升级,并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
肥西县: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省市相关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对当年认定的省市级民营企业百强、专精特新企业、工业精品、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加快领军型企业发展,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开区:对当年新认定的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新站区: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企业获认定后根据奖补申报通知提交申报材料,经区经贸发展局、市经信局审核推荐至省经信厅。
包河区: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高新区:
1)鼓励企业数字化投入。对于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按照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县奖励政策区两级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其中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5%、7%的额外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市级认定的上云服务单位购买上云服务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上云企业服务器托管费用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不超50万元、8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加大企业双招双引。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对合肥市以外总部迁入合肥高新区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且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度持平或增加,给予区级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的重点研发项目,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3%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引导企业扩大规模。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审核过程中,给予企业优先推荐的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应报尽报。
7)助力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主攻方向,为行业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对于当年度发布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首次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以上,合同执行完毕后,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制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目录,在区内场景应用及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中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鼓励管委会各部门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置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加分项。
8)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完成股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基础层挂牌“专精特新”企业调入创新层并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企业,报安徽局辅导后,直接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对在北交所成功发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扩大细分市场占有率,对于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对当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组成单位)的,区级分别给予3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区级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
10)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在“链通高新”平台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区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疑难问题清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专精特新企业各区县奖励政策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瑶海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对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全国“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按省市区不重复奖补原则,对当年新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评定的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转型升级对标诊断,给予企业发生的“专、精、特、新”综合评估和指导费用一定比例的奖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生产的核心设备,优先推荐“安徽工业精品”宣传。
巢湖市: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且未获得省、合肥市资金奖励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合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一次性奖补。
巢湖经开区:对当年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平安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省内或者国内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着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省及国家相关政策。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省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1.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工业类中小企业。
2.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1%以上。
1、经认定的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支持其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并实施股改的中小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鼓励企业进行股改,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2、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原则上在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评选产生。(芜湖市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按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
3、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市与县、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按2:8的比例分担;市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按4:6比例分担。)
4、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在企业宣传、产品推介、市场开拓、企业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和融资服务等方面,优先为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3.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4.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排名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中小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获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设立并运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1.依法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各地重点培育的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3.企业主业突出,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其他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5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1、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省及国家相关政策
2、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3、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挂牌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补(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4、优先列入全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5、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6、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应通过各种形式,对“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1、依法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
2、属于各地重点培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二十名、或安徽前十名、或滁州市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池州市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 10 万奖励。实施“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项冠军”,壮大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对被认定为全国“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20 万元。
1、依法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二十名或安徽前十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1、阜阳市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优先支持“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国家及省相关政策。
3、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金融、担保等机构对接,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4、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
5、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对“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1. 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2.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3.企业主业突出,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20名、或安徽前10名、或阜阳市前5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1、蚌埠市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
2、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每户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
3、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优惠服务。
4、市经信委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蚌埠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
1.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在10%以上;
2.企业至少具备“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中的一项特征,主业突出,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三十名或全省前二十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3.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4.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
5.未发生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
1、加大对升规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并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对企业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由同级财政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
1、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且为规上工业企业;(这项申报条件可能有点小高)
2、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中小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这个应该不是什么大的问题)
4、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对于知识产权,相信各位企业都知道,这是申报各个项目都需要的,而且也是对自身品牌打造重要条件之一,所以,家中常备专利、版权等还是非常有好处的)
5、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6、无安全、质量、环保、税收惩罚和事故。(这是每个项目都要提到的,企业千万不能有这些例子出现)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党办〔2020〕26号)第十三条:对首次进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凡具备“专精特新”一项特征并符合以下标准的企业,均可申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市级及各县区(园区)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本区域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5%以上。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居全国或安徽省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铜陵市对上年度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每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共性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一年(含)以上。
2、申报年度上年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年实缴税金在10万元(含)以上。
3、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属于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技术领域),其中,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企业优先评定。
4、申报企业须为铜陵市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企业。
(二)专项指标(至少具备一条):
1、企业发展战略专一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线的细分区段或某一地区市场,在细分市场领域内具有龙头地位。考核依据是企业主导产品产量达到列入统计的全市主要产品产量的10%。
2、产业链分工专业化:企业核心业务专一,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强。考核依据是企业成为全国五百强企业或全省百强企业供应商。
3、研发精深化:企业注重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的建设,加强对研发经费的投入,不断提升企业的研发水平。考核依据是:企业有市级以上(含)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机构)或经审计的企业R&D(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2%。
4、管理精细化: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科学管理方式,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考核依据是企业(产品)通过国际(国内)机构的相关认证或企业主持(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采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管理和生产流程,提高决策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5、产品品牌化。企业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产品性能优于同类产品,拥有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考核依据是企业获得1项省级以上(含)名牌品牌、质量奖、工业精品。
6、工艺独特化:企业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专业性强、专业特点明显。考核依据是以获得授权的发明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5项以上(含)。
7、技术创新化:企业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考核依据是企业至少获得1项以下称号:省级创新型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企业、铜陵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
8、产品新颖化:为近两年内研发且批量投入生产的新产品,比相关传统产品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更大的附加值和更广泛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核依据是企业获得1项以上(含)市级及以上新产品或市级及以上首家研制开发的成套、单机装备及关键部件产品。
凡在亳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条件,都可以申报认定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兴工业强市资金重点支持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优先支持其争取省及国家相关政策,引导市民营经济(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的企业作为优质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推介,帮助融资,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
(一)在毫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
(二)凡符合本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企业,均可申报毫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3.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4.新颖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5.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
(三)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毫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2020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50万元、8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安庆市给予奖补10万,省择优奖补50万。
1、依法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是各县(市)区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相对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企业主业突出,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5、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直接认定为“安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经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其主导产品进行的固定资产项目,且项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设备额的10%给予补助,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依法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成长性好的,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在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连续三年发展主要指标增长快的规下企业原则上也可申报。
2、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往年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称号但未获得省支持的中小企业均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优质小微企业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月均利率给予上一年度新发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50%的贴息。市级建立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发现培育机制,精准开展投融资、辅导培训、技术对接等服务。
(一)基本特征
“淮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企业须至少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 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 精细化。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3. 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4. 新颖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二)专项条件
1. 在淮北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
2. 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3.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排名靠前,且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因新冠疫情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作要求。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1.5%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淮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已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
2. 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 2019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行为的;
4.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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