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26
2023年芜湖市专精特新奖励多少?根据2021到2025年芜湖市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小编给大家整理关于2023年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奖励补贴政策汇总细则,有想要申请芜湖市专精特新奖励资金的小伙伴们,直接联系小编咨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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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实施苗圃培育行动。
1. 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创业芜优”倍增效应,发挥创客中国、创响中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创新平台作用,培育更多创新型企业,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吸引更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高端团队加速集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市人社局、市人才集团)
2. 建立培育苗圃。各县市区、开发区深入挖掘,建立分层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种子库,形成培育苗圃;至2025年底在库企业数达到1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3. 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各县市区、开发区全面摸排梳理骨干企业,建立50户左右的市级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每年动态调整。申报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原则上从市单项冠军培育库中择优推荐。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上述支持政策纳入《芜湖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体系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大力实施“精准招引”行动。
4. 发挥“专精特新”企业在强链延链补链中的作用,加大精准招引力度,力争一批优秀企业落户芜湖,进一步推动产业链群建设。至2025年,招引省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
5. 对整体搬迁到我市的招商引资企业,属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保留其称号;对属于省外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直接认定为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鼓励申报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述企业根据相关规定,享受我市相关扶持政策。对成功招引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载体单位,分别按每户给予30万元或1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激励资金,专项用于所在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扶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三)大力实施技术改造行动。
6. 大力实施《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制造业“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方案和升级技改方案。开展工业互联网诊断、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诊断、节能诊断。至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智能化诊断和技术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7. 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每年认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8. 激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资活力,各县市区、开发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投入、软件投入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奖励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四)大力实施创新升级行动。
9. 聚焦十大新兴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建立“揭榜挂帅”机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破解“卡脖子”问题,补齐重大短板,力争进入安徽省“工业强基任务表”“关键技术攻关目录”,推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整体跃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0. 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1. 统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上市企业培育互联互通,形成接续培养工作机制,引导“专升高”“高升专”“专改股”“股上市”。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力争到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部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大力实施金融赋能行动。
12. 至2025年,芜湖市金融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达20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芜湖监管分局)
13. 深化开展金融支持制造业攻坚行动,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白名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支持“专精特新贷”“技改贷”“科创贷”等专属金融产品“增量扩面”,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首贷率、续贷率和获得感。(责任单位: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芜湖监管分局)
14. 争取省市引导基金及国有资本、相关产业资本等,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设立“专精特新”基金,首期2亿元,逐年增加,上不封顶。主要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苗圃企业”。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跟投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建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执行担保费率减、免政策。对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民强担保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6. 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责任单位: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芜湖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7. 抢抓北交所成立的新机遇,整合各方资源,完善要素保障,全力打造北交所“芜湖板块”,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后备库,提供“管家式”服务,积极帮助后备库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至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含省四板)、辅导备案达135家。对上市培育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等方法,化解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 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抱团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双创债)、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创投基金类企业债券。(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
(六)大力实施品牌打造行动。
19.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导制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支持驰名商标认定、省“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认定、“芜湖智造”品牌认证,支持申报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芜湖老字号。引导企业参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20.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展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拓展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21. 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全市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管局)
(七)大力实施服务“芜优”行动。
22. 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需求摸底调查,发挥人才集团作用,帮助招引所需各类人才。对招引的各类人才落实我市人才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才集团)
23. 建立在库企业挂钩服务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强与企业的日常沟通联系,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做到“好时不扰、难时出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4. 实施服务企业“百分之一工作法”,重点围绕技术、能源、用工、物流、税费、融资等利润影响主要因素,更加精准有效推动降本增效。适时召开“专精特新”专场企业座谈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5. 依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盟、服务机构联盟、新经济联合会以及企业联合会等,汇集一批全国知名服务平台或机构,嵌入嫁接本市市场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6.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诊断,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股东(实际控股人)的体悟实训,吸引全国性的各类论坛在芜湖举办,营造良好的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7. 完善“1+9+N”企业服务平台体系,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入库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数字化智能改造等公益服务。推动供应链市场营销创新模式,催生培育生产性服务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8. 为每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一名服务专员,一企一策,精准培育。开展“专精特新万企行”活动,对全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地走访,依法依规为企业解决困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申报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2023年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2)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往年已被认定为安徽省、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为芜湖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之一:
(一)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企业规模必须是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且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之一。
2.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重点推荐认定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
3.上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总收入比重不低于2%。
4.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专项条件(至少具备一条)
1.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四;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六。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8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投资机构的实缴值)4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获安徽省“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三等以上奖励。
5.对照评价指标,得分60分以上。
(三)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 分。
1.专业化指标(满分25 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 10%以上(10分)
B. 8%-10%(8分)
C. 6%-8%(6分)
D. 4%-6%(4分)
E. 0%-4%(2分)
F. 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 5 分)
A. 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
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 分)
B. 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 分)
C. 不属于以上情况(0 分)
2.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赋能情况(满分5分)
A. 业务系统已向云端迁移(5 分)
B. 业务系统没有向云端迁移(0 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A. 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 ISO9001 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 拥有自主品牌
D. 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 10%以上(10分)
B. 8%-10%(8分)
C. 6%-8%(6分)
D. 4%-6%(4分)
E. 2%-4%(2分)
F. 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 50%以下(5 分)
B. 50%-60%(3 分)
C. 60%-70%(1 分)
D.70%以上(0 分)
3.特色指标(满分15分)
(9)地方特色指标(累计不超过 15分)
A.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排名前列(5分)
B.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中小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5分)
C.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有效期内)(每项5分)
4.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0)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 10分)
A. 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 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 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 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 无(0分)
(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 研发费用总额 500 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10%以上(10 分)
B. 研发费用总额 400-5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8%-10%(8 分)
C. 研发费用总额 300-4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6%-8%(6 分)
D. 研发费用总额 200-300 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4%-6%(4 分)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 20%以上(5分)
B. 10%-20%(3分)
C. 5%-10%(1分)
D. 5%以下(0分)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 国家级(10分)
B. 省级(8分)
C. 市级(4分)
D. 市级以下(2分)
E. 未建立研发机构(0 分)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立为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1.在申请或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3.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申报时未被移除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推荐和认定工作。其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芜湖易企网,点击首页轮播图进入2023年度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入口,进行企业注册(已注册企业直接登录)。待账户审核通过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申报认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和提交申报资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政策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二)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三山经开区经发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在线初审。
(三)初审合格的企业,由各县市区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要求,提出推荐意见,并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四)市经信局对县市区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择优原则,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认定其为“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授予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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