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7
滁州市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对象是依法在安徽省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均可以建立院士工作站。申报滁州市院士工作站备案的条件是什么?申报的奖励证有哪些?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044,18755196600(微信同号)合作愉快 专业老师指导
滁州市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奖励政策:
省科技厅对登记备案且运行一年以上的院士工作站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对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良的院士工作站,1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对绩效评价等级为合格的院士工作站,1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滁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条件:
(一)承建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院士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
(四)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期保障。
(五)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目标、为院士及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所提供的支持条件、双方权利和义务、详细合作计划。合作期限原则上为3-5年,确因重大科研任务需要的,可延长期限。
(六)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过1个、退休院士不*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4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