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条件和补贴政策

2021/12/7

2021年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申报开始,申报时间截止于12月16日前。以下是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条件和申报补贴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条件

1.在芜湖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独立运营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商会协会,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2.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持措施;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或免费为企业服务,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3.服务功能完善。从业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3家(含)以上。

5.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6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6.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及法人无失信行为信息。

 

二、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贴政策

1、省级、国家级示范平台将从市级示范平台中择优推荐申报。已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示范平台的,直接获评市级示范平台,有效期延续至省级、国家级示范平台有效期止。

2、市级示范平台纳入芜湖市“1+9+N”企业服务体系,入驻经信系统企业服务线上平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开展服务资源双招双引工作,支持打造企业服务应用场景及典型案例;主动对接县(市)区级企业服务中心,积*开展公益性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市级示范平台接受市经信局、市企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报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表。

3、市经信局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市级示范平台服务企业情况及其在“1+9+N”企业服务体系中的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优良的予以重点扶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平台;对考核不合格的市级示范平台撤销其称号,近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示范平台。

 

、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程序

1.由县(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公共示范平台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汇总上报市经信局,申报材料一式3份。

2.市经信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已获得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无需申报。

 

以上就是2021年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条件和补贴政策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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