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2
安徽省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不仅树立了公司的品牌形象、获得各级政府给予的一定数额内的无息和贴息贷款等政府支持,还能够享用国家对高企给予的一系列税收优惠,而且税收优惠数量大,规模广。安徽省企业注意,申报2019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四类税收优惠要了解
一、公司所得税之税率优惠,公司所得税税率可由本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本来基础上降低了40%;
二、公司所得税之研制费加计扣除优惠,研制费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答应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交税所得额;
三、公司所得税之减免税优惠,公司契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能够免征、减征公司所得税;
四、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各级政府部门颁发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有些企业在获得高企资质后,不懂得如何用好这些优惠政策及怎样把握高企自身优势,不知如何提高高企后续管理水平,从而影响到高企资格复审工作。卧涛为您整合了一些高企后续管理常见问题。
一、颁发证书资格有效期和税收优惠资格有效期是否相同?
颁发证书资格有效期不同于税收优惠资格有效期。高新资格有效期为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的3年,而税收优惠资格有效期为自认定当年起的3年,且按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二、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内税收优惠是否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三、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与技术开发收入相同吗?是否都有限额内免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技术转让年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提醒的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原企业所得税法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技术性服务收入免征所得税的规定。
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只是技术转让收入,其有别于技术开发收入,二者性质不同。根据技术合同法规定,技术合同分为几类性质: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于企业,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的合同都必须到省科技局或商务部门进行合同性质认定的,省科技局或商务部门会对合同的性质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区别不同的行为签订不同的合同,采用不同的模板合同进行认定。对于税务机关而言,税务人员除根据技术认定证明认定交易合同是否技术转让外,还应该结合企业合同的内容进行认定。
四、经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何时可享受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就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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