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指南】2019年度六安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和材料

2019/12/4

  2019年9月,六安市经信局发布六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就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范围、资金兑现等政策都作了详细规定。作为新政策,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下六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
六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为符合六大主导产业支持方向、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全市重大工业项目;
2、项目前期工作完备,厂房主体结构已开工,生产设备购置合同已经签订,且项目整体进度达50%以上;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六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2、企业统一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
4、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和项目贷款协议;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申明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规定,六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限定了申报范围,先在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和开发区先行试点,其中,开发区推荐不*过4个工业项目,其他三区推荐1-2个工业项目。言下之意,2020年该项目*大可能覆盖到六安下辖县,由于该政策有资金支持,企业可以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