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和申报范围

2021/7/20

 

一、申报范围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申报范围为: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7年我市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须重新提出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申报和受理等环节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实行业务办理“不见面”。相关纸质材料可待疫情结束后延迟提交。

(一)企业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企业网上注册申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选择芜湖市科技局作为注册信息管理机构,并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已注册企业可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2.“国家高企工作网”提交材料。申报企业通过“国家高企工作网”填报资料,生成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人员情况说明,2017-2019年三个年度研究开发费用、2019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2017-2019年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2017-2019年三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申报企业2017-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申报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填报后,必须再访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申报入口,跳转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并登录。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跳转回“省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信息完善表》,保存、打印后选择芜湖市科技局作为注册信息管理机构,并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

4. “省系统”提交材料。申报企业登录“省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资料(填报内容须和“国家高企工作网”上内容一致),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并对所有上传材料负责。

5.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中介机构须在“省系统”注册,注册流程和申报企业相同。已注册中介机构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省系统”登录后上传中介机构申明书(见附件3)和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

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采用PDF格式。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并确认上传的文件能正常打开,内容清晰完整,且须按系统要求位置对应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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