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多层次人才体系建设扶持政策(试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6/4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及人才,现开展2023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多层次人才体系建设扶持政策(试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及人才,现开展2023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多层次人才体系建设扶持政策(试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多层次人才体系建设扶持政策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部分政策有特定主体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政策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应急、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开发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申报时间
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4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一码通平台对照申报政策条款内容及要求(附件1),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资料,申报时按系统指示填写对应条款申请表,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区组织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扶持政策联合审核导则的通知》(合经区管办〔2019〕26号)进行审核。

附件1.申报政策条款及要求

附件2.申报材料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