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合肥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6/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育一支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合肥高质量发展的工匠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合肥工匠”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培育一支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合肥高质量发展的工匠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合肥工匠”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合肥工匠”认定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入选范围及数量
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6+5+X”产业集群发展、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全市智慧农业和设施农业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方面,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覆盖多行业、多工种,2024年将认定“合肥工匠”不超过30名。
二、入选条件
“合肥工匠”入选对象应具有5年以上一线工作经历,目前仍在本专业技能工作岗位,体现出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体现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潜心钻研技艺,追求极致成果,具有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二)掌握高超技能。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岗位核心业务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2.获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
3.获得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级技能大赛的前三名,或长三角地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城市和安徽省技能大赛的第一名(符合此条,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4.获得合肥市级技能竞赛第一名;
5.具有他人不可替代的绝技绝活;
6.技术上有重大创造或革新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发挥引领作用。善于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探索分析、总结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生产优化等方案,或找出疑难问题的症结所在,通过以身作则引领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效。积极开展“名师带徒”活动,培养出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技能人才。
(四)做出突出贡献。参与国家、省(部)、市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获得国家、省(部)、市的科技奖项等。持续开展技术改进或项目研发,形成工艺工法、专利、论文专著、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等知识产权,获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已被认定为“安徽工匠”“合肥工匠”(不包括“合肥工匠”提名)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认定。
三、组织领导
“合肥工匠”认定工作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成立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认定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5-6月):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直属工会向市认定工作办公室择优推荐。
2.社会推荐。面向全市各行各业工匠人才,可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形式参与。登陆合肥市总工会网站或“合肥工会”微信公众号下载表格并报送材料。
(二)评审(7-8月):通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步骤,评审产生“合肥工匠”候选人选,提交有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认定人选。
(三)认定:拟认定人选进行市级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通报认定。
五、激励措施
(一)向“合肥工匠”获得者颁发证书、奖牌,发放一次性物质激励。
(二)“合肥工匠”获得者,优先推荐参加市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参加“安徽工匠”认定,已获得有关荣誉的不再重复授予。
(三)市人社局支持“合肥工匠”获得者创建国家、省、市等“大师工作室”;市总工会支持“合肥工匠”获得者创建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并优先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疗休养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合肥工匠”认定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要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贡献突出、群众认可、影响力大的工匠人才挖掘出来、推荐上来,把认定过程打造成培养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的过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对“合肥工匠”认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深入挖掘宣传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工匠人才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培育土壤,共同营造重视工匠人才培育、支持工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发挥工匠作用。“合肥工匠”获得者负有“三个精神”传播义务,加入合肥工匠学院兼职导师队伍,承担相应专业的部分教学任务,在企业内部承担“师带徒”任务,三年内围绕以上内容每年向市总工会提交一份工匠工作报告。
(四)严格认定程序。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完善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填报推荐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合肥市总工会大楼东805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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