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市做好2023年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4/26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马财〔2024〕5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数字经济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现就2023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马财〔2024〕5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数字经济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现就2023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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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产业政策兑现仍执行《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其中“认定类”政策实行“免申即享”,“申报类”政策实行“即申即享”。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的《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3+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3〕12号)中,“认定类”(“免申即享”类)政策符合一批兑现一批,认定文件下达后即可组织开展兑现。(详见附件8:申报指南)
二、此次兑现依托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采取网上兑现的方式进行,申报网址为(采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各县区、发园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申报工作,并于5月31日前指导企业在网上完成申报,原则上6月15日完成申报初审。
三、申报企业对同一事项或项目只能享受一种扶持政策,可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从高但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企业参照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信息开展自评,对自身属于何种行业性质以及是否纳入亩均效益评价予以明确,并由企业所在县区核实确定,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四、企业申报政策前对自身信用信息予以自查并承诺不存在失信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失信则取消政策奖补资格。对于存在失信情形的企业,整改到位后方可兑现奖补资金,整改完成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政策集中兑现时间(项目公示前),超过时限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五、各申报企业必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企业对所申报材料由企业法人签订项目申报承诺书。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