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组织申报2023年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2024/4/1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精神,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农业)实施细则》(合农〔2023〕44号)要求【点击链接查看细则】,现将组织申报2023年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精神,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农业)实施细则》(合农〔2023〕44号)要求【点击链接查看细则】,现将组织申报2023年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预制菜产业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对象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预制菜加工企业。
二、申报条件
预制菜加工企业2023年加工产值500万元以上,其市县两级地方贡献较上年度有新增长。预制菜范围参照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内容。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0日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s://hfcyzc.hfceloan.com)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农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4.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
5.招用本市农村居民人员花名册;
6.企业新增贡献明细表;
7.经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在合肥市范围实际缴纳净入库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形成的新增我市贡献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于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线上和线下申报;
(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验、公示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县级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复审后申请市级验收。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市级验收:
1.申请项目验收的报告;
2.县级初验的验收报告;
3.项目验收后的公示材料;
4.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
(三)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第三方或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项目将提交市联合审核小组审核,联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注意事项
1.信用报告应为最新查询下载的报告,报告主体名称与申报人保持完全一致。信用合肥网站只需要提供查询截图。
2.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程序,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