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9/22
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对象内容、程序及材料,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企业需要申报绩效评价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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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对象
截至2022年备案的宜昌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共计205家。
二、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内容
重点评价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以来的建设及运行服务情况,包括人才队伍、研发条件、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三、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程序
1.企业申报: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填写《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纸质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报送至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
2.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四、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时间安排
各企业按要求于10月8日前填报完成《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于10月8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五、宜昌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此次绩效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平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并给予奖励;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平台,予以摘牌;对无故不参加评价,或提供虚假评价资料的平台,一经核实,直接摘牌,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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