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23
根据《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人才〔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暨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申报对象、名额、专业
(一)申报对象
合肥市范围内各涉农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等单位,从事“三农”类规划设计、行业科研、示范推广、培训指导等方面的专家,均可申请。在聘期间的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和已是岗位专家的人员不可申请。
(二)申报名额
2023年度合肥市农业行业拟选拔不超过22名首席专家暨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由首席专家、岗位专家、技术骨干组成。其中:首席专家1名,岗位专家不少于4名,技术骨干不少于8人。
(三)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范围仅限以下24个专业:
1.农业种养类(13个):小麦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奶牛养殖、肉羊养殖、肉鸡养殖、肉鸭养殖、稻虾综合养殖、名特水产养殖、蚕桑栽培养殖、水生作物种植、大豆种植、宠物饲养与诊疗;
2.绿色防控类(5个):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仓储保鲜、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壤肥料;
3.装备应用类(6个):数字农业、农村电商、智能农机装备、设施农业装备、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农事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首席专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应具有农业高级技术职称,社会影响力较大、行业公认度高,拥有较高学术威望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三农”情况,协调能力强,能切实起到“领头雁”作用;
2.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有良好的科研平台,能组建一支较强的科研推广团队;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前3位完成人);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专家(国贴、省贴专家,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省、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市级农业行业专家库成员;农业科研推广单位、农业高科技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等。
5、已担任过相应申报专业的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工作室首席专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二)岗位专家
1.爱岗敬业、遵规守纪、作风端正、协调力强,能全心全意做好农业科研、示范和农技推广工作;
2.具有农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领域工作10年及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且从事本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3.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能承诺给予一定时间,确保完成首席专家交办的任务;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技术骨干
1.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科技企业技术骨干、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新型职业农民等从事农业行业的相关人员,具备一定的农业专业知识,有意愿提升自身能力;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申报材料
(一)《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二)《合肥市农业行业岗位专家、技术骨干一览表》,见附件2。
(三)《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工作室依托单位情况表》,见附件3。
(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一张2寸照片。
(五)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奖励证书、制定或参与的行业标准、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重大课题与项目等复印件。
(六)工作室依托单位承诺书和工商执照、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七)工作室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该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税收证明等经营状况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请
首席专家由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自愿申报。工作室所在基地和岗位专家由首席专家提出建议,同步申报。申请人对照评选范围、专业和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推荐表》、《合肥市农业行业岗位专家、技术骨干一览表》、《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工作室依托单位情况表》,附相关申报材料,报请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后,上报工作室依托单位所在县(市)区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二)审核推荐
县(市)区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
(三)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于5月25日开始,各申请人请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档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肥市农业行业首席专家工作室建设,积极做好推荐工作,为申请人申报提供便利。
(二)各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和报送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首席专家评选。岗位专家、技术骨干由申请人遴选,符合申报条件,并经本人签字同意。岗位专家与申请人在同一单位的,原则上不超过3人。工作室依托单位可以是实验、设计、推广基地或同行业企业、农场、合作社等单位,并承诺提供配套工作经费和相应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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