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3/5/18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58号),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技工强省建设,加快新时代农民工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联合举办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58号),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技工强省建设,加快新时代农民工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联合举办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第四届全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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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职业(工种)

电工、焊工(电焊工)、砌筑工(建筑瓦工)。

二、参赛人员

凡在我省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企业一线农民工(含在皖工作的外省籍农民工),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大赛。在以往同类别职业(工种)大赛中已获得“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安徽省技术能手”“安徽省青年岗位能手”“安徽省金牌职工”的不得报名参赛。

三、赛程及时间

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阶段:5月-9月,各地组织预赛选拔赛,9月30日前完成。各地预赛方案,赛前一周报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决赛阶段:10月下旬,在六安技师学院举办大赛决赛。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分别组成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参赛选手(各工种限报1人)组成,共计18支代表队54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大赛内容

大赛以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考核内容为基础命题,结合当前行业发展的需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大赛由知识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分别占参赛选手综合成绩的30%和70%。大赛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每个职业(工种)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选手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分数高低排名。

一等奖:大赛项目成绩第1名选手;

二等奖:大赛项目成绩第2名选手;

三等奖:大赛项目成绩第3名选手。

(二)团体奖。大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组织奖3个。各代表队成绩由各队参赛选手得分相加而成,名次按照由高到低排序。

一等奖:得分第1名代表队;

二等奖:得分第2-3名代表队;

三等奖:得分第4-6名代表队;

优秀组织奖:得分第7-9名代表队。

六、奖励办法

(一)推荐申报相关荣誉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大赛决赛个人一等奖选手,按程序择优推荐1人申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大赛决赛个人一、二等奖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推荐申报“安徽省技术能手”;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大赛决赛个人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程序择优推荐申报“安徽省金牌职工”;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大赛决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符合相应条件,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向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推荐申报不超过3名“安徽省青年岗位能手”。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电工、焊工(电焊工)、砌筑工(建筑瓦工)大赛职业(工种)对应晋升电工1-3级、焊工(电焊工)1-3级、砌筑工1-3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职业(工种)排名前2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21%-4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41%-5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选手以报名参加决赛时持有的电工、焊工(电焊工)、砌筑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工、焊工、砌筑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基础晋升技能等级,已取得相应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不重复发放。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大赛组委会名义、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代章形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制作、发放。

(三)颁发奖金、奖牌

大赛组委会对各职业(工种)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按每人5000元、3000元、2000元标准颁发奖金。对获得团体奖的代表队颁发奖牌。

(四)其他

对为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赞助支持单位,以大赛组委会名义(牵头主办单位代章)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牌匾。

七、大赛组织

大赛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联合主办,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裁判组、宣传组、监督仲裁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

八、相关要求

    (一)认真开展预赛选拔。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赛在农民工技能培训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和大赛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开展本地区选拔赛。

(二)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各地预赛结束后,及时总结大赛开展情况,收集整理大赛视频、照片等相关资料。赛后一周,将赛事组织情况(概况)、相关精彩视频(1分钟)及照片(5-7张、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配文字说明)报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供决赛宣传使用。

(三)加强大赛氛围营造。将大赛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等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大赛情况和农民工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关心关注农民工技能人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