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5/9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国科办函农〔2023〕18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安徽省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办法(指引)的通知》(皖科特派办〔2022〕2号)等文件,为切实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国科办函农〔2023〕18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安徽省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办法(指引)的通知》(皖科特派办〔2022〕2号)等文件,为切实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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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度工作

请市科技局指导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科技管理部门,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三区”人才考核及经费拨付工作。

由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将考核结果汇总表(包括盖章PDF版)和经费拨付凭证,及时上传“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平台”(http://ktp.ahnw.cn/index)“‘三区’人才-2022年度-考核”栏目。

二、2023年度工作

根据科技部下达计划安排,我省32个脱贫县(含叶集区),除叶集区选认“三区”人才10人外,其余县区均选认“三区”人才15人、培养本地科技人才2人。

(一)选认工作。

1.选认条件:脱贫县以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需保证在基层一定的服务时间,且往年“三区”人才年度考核没有不合格情形;以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农村信息化等为主,兼顾其它领域;优先从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和团队中选认;已退休但能够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可申请参与选认。

2.服务区域:每位“三区”人才“一对一”结对服务1个脱贫村,同时支持“三区”人才牵头在服务的乡镇组建科技特派团。

3.主要任务: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政策,帮助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协助实施;聚焦科技强农和机械强农,开展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和农户增收等。

(二)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从返乡创业人员,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注册地在乡镇、村)负责人等中遴选。

(三)相关事项。

1.请市科技局2023年5月25日前,将《“三区”科技人才选认对象情况汇总表》《“三区”科技人才受培对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ahskjt@126.com,经审核后组织签订协议,并同步将汇总表盖章PDF版上传至“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平台”“‘三区’人才-2023年度-申报”栏目。

2.请市科技局加强对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工作监督和指导,省科技厅将开展调研和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