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3/3/10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123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123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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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结合我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公共服务、文化艺术、市场监管、非遗传承、智慧旅游、数字文化、文物保护等方面制(修)订地方标准。
二、申报重点
(一)引领和规范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的标准。
(二)示范效果好、推广应用性强的市级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有利于提升文化和旅游品牌影响力的标准。
(三)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标准。
(四)推进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智慧化方面的标准。
(五)有利于推进长三角文旅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均可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申报主体应具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建设、服务和管理的实践经验。
2.不与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重复或矛盾。
3.标准立项经可行性论证可行、有必要。
4.编制经费来源可靠。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起草单位应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起草单位一般不应少于2家,第一起草单位应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影响力。所有参编单位均需在任务书盖章。
(三)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归口单位、起草单位、完成时间等重要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项目执行时间为18个月。
五、其它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从标准编制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预期作用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查、严格筛选。相关材料(附件2-5)要求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时间为3月28日之前。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报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报科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