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芜湖湾沚省级妇女创业发展项目和市级妇女创业共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2/22

一、省级妇女创业发展项目

(一)项目实施依据

根据《安徽省妇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妇〔2021〕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行〔2021〕10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妇女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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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申报类型 

1. 巾帼创业就业培训。支持开展家政、手工编织、电商、种养殖等创业就业培训,提升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技能。

2. 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支持城乡妇女领办创办农家乐、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三)资金来源 

2023年全市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总资金规模为106万元,其中省妇联项目经费支出96.65万元,市妇联专项经费支出9.35万元,共7个项目,市妇联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排名第1名的项目补助26万元,排名第2名、第3名的项目分别补助16万元,排名第4名至第7名的项目分别补助12万元。

(四)项目申报办法

1. 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提交材料包括《安徽省妇女创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项目点法人登记复印件、现场图片等满足项目申报条件所需的支撑材料(附件2),经镇妇联审核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妇联发展部。2023年2月27日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程序 

(1)组织动员:区妇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申报通知,各镇、村(社区)妇联组织申报。 

(2)评估论证:各镇妇联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区妇联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差额筛选。

(3)公示上报:评审结果将反馈至各镇,并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后,向市妇联申报。

二、市级妇女创业共富项目

(一)项目申报类型 

1. 巾帼创业就业培训。支持开展家政、手工编织、电商、种养殖等创业就业培训,提升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技能。

2. 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支持城乡妇女领办创办农家乐、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子商务、初创期科创型企业、民宿、文旅等新业态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以及家政公司、养老领域普惠性经营主体。

(二)资金支持方式

2023年市妇联专项经费支出,全市总资金规模为74万元,共8个项目,市妇联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排名第1名的项目补助12万元,排名第2名至第4名的项目分别补助10万元,排名第5名至第8名的项目分别补助8万元。

(三)项目申报办法

1. 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提交材料包括《芜湖市妇女创业共富项目申报表》(附件),项目点法人登记复印件、现场图片等满足项目申报条件所需的支撑材料(附件),经镇妇联审核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妇联发展部。2023年2月27日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程序 

(1)组织动员:区妇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申报通知,各镇、村(社区)妇联组织申报。 

(2)评估论证:各镇妇联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区妇联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差额筛选。

(3)公示上报:评审结果将反馈至各镇,并在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后,向市妇联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