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黄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

2023/2/22

黄山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设经营管理型和技能服务型二个类型的培训,主要涉及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者、农产品电商从业人员、农机手、村级动物防疫员等专业和岗位人员。

为实施好我区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培育质量,确保培育效果,现将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培育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且有连续三年以上多种层次和类型的培训经验。

3.具备保障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必要的办公、培训场所,至少10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教学设备器材和实训基地。

4.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教育培训组织和管理能力,在以往培训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5.财务制度完善,认真遵守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和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育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具备与培育内容相适应的跟踪服务能力。

二、申报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主要有:

1.培育机构申请报告和遴选认定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教学设备器材和实训基地等证明材料。

6.近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证明材料。

三、培育机构认定程序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发布申报遴选公告——培育机构申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人员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密封后报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评审时现场拆封)。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7日,逾期不再报名。

培育机构确定从高分到低分原则,遴选不超过3家培育机构。确定为培育机构的单位将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签订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