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3/2/9
为贯彻落实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开管〔2021〕50号)(有效期2年)以及《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巢开管办〔2021〕30号)(有效期2年)等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2022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开管〔2021〕50号)(有效期2年)以及《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巢开管办〔2021〕30号)(有效期2年)等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2022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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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2023年2月9日至2月19日
二、申报程序
政策申报主体需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112.28.216.181:8085/company-home/)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安巢企业服务平台政策申报操作说明》。各企业、单位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条件和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资料需加盖公章。政策第七条: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政策第十八条:支持外贸企业提质增效条款除网上申报外另需提供两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各项条款仅需网上申报即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开管〔2021〕50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条款(除政策第二十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关于修订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知识产权部分)的通知》(巢开管〔2023〕6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条款;
(二)申报材料
依据《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巢开管办〔2021〕30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除政策第二十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依据《关于修订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知识产权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巢开管办〔2023〕3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在规定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在申请政策奖励时,应据实报送材料,编制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追回奖励资金,且3年内取消享受本政策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