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小学2022年“平安校园”评选工作通知

2023/1/9

为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平安校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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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要积极参加今年的“平安校园”评选工作(2017年以来获得“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不需评选)。各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开展县区级平安校园工作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校参加市级“平安校园”评选(分配表见附件3)。

二、评估标准

(一)“平安校园”标准按《安徽省中小学“平安校园”评估标准》执行。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平安校园”评选资格。

1、近三年以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全市通报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全县或全区通报的,未及时整改的;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

2、校园内发生打架、斗殴、杀人、强奸、纵火、爆炸、入室盗窃等正式立案的治安或刑事案件。

3、学校内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3人以上、校舍倒塌、触电、火灾、学生自杀、煤气中毒、拥挤踩踏以及溺水、交通等责任在学校的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

4、师生员工有“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5、有邪教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

6、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中有违法乱纪案件。

7、校园内发生严重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

8、学校发生教师体罚或变相学生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

9、学校不重视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校园内发生师生被骗人数较多或数额较大,被市反诈中心书面提醒的。

三、考评办法

(一)参加2022“平安校园”评选的中小学,参照《安徽省中小学“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量分,统一填写《淮北市“平安校园”申报表》(见附件2),并做好接受考核准备。市直学校将上述两表和经验总结(不超过3000字)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各县区中小学将上述两表上报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将申报2022年度市级“平安校园”的中小学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上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10日前。考核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市“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级中小学“平安校园”的评选工作。各县区 “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辖中小学县区级“平安校园”的初选上报工作;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检查,采用量化积分的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束后,市教育局对申报中小学“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验收。市教育局对参加评选的中小学,考核综合得分达到90分以上,授予“平安校园”称号并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