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宿州市高新区“十年城市建设成就”奖的通知

2023/1/4

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主要领导批示安排,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高新区范围内优质建筑、市政、园林景观项目的优评选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程要求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竣工交付,且已经完成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主要领导批示安排,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高新区范围内优质建筑、市政、园林景观项目的优评选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程要求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竣工交付,且已经完成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市高新区“十年城市建设成就”奖评选办法》组织申报工作,将申报表、申报资料和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并于2023年1月20日前报送至建设局616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档报至邮箱8697108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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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区十年城市建设成就”奖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