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条件!2023年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研发创新补助及申报条件整理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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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研发创新补助

1、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省市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对整车企业开发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全新新能源汽车整车或平台,给予实际研发费用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

2、对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开发的性能优化的动力电池产品,经审核认定,给予实际研发费用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二、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研发创新补助申报条件

1、支持对象为在本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整车生产企业或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企业需拥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能够提供人员、资金、设备等保障;

2、新能源汽车整车或平台产品研发需为整车企业主导,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研发成果归整车企业所有。动力电池产品研发需为电池生产企业主导,在电池能量密度及安全性提升、成本下降等方面取得突破,研发成果归电池生产企业所;

3、申报全新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研发补助的,整车产品技术参数需符合国家202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产品技术要求,且取得工信部产品公告;申报全新新能源汽车平台,申报单位须有明确的平台产品规划,且所规划的产品至少有一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制验证。申报动力电池研发补助,新研发的动力电池产品需与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形成配套关系,且所配套整车产品取得整车公告。